澳洲重大投資者簽證最新變動 副申請人可代坐移民監

釋出時間:2016-06-01 23:12:43 來源於:走四方旅遊網 閱讀量:1869

  澳洲移民局近日發表宣告,2015年7月1日起,澳洲500萬重大投資者簽證(SIV/188C)的居住條件將發生改變。根據澳洲移民局的宣告,2015年7月1日後SIV申請永居的居住條件如下:

 

  1、主申請人每年在澳洲居住40天,或副申請人(配偶)每年在澳洲居住180天。

 

  2、其他副申請人將不會有任何居住條件。

 

  3、此居住條件能在4年臨時簽證期間累計計算,即主申請人在4年內住滿160天或次申請人(配偶)在4年內住滿720天即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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